各位同学,根据学校有关通知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实践奖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介绍
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实践奖学金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捐资设立,由学校和学院共同组织评选,旨在奖励深入行业一线的”卓越工程师计划”优秀学生,促进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,提高工程教育影响力。
本年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实践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/人。学院遴选不超过10人(获得拟推荐),全校拟推荐学生总计不超过71人,最终差额答辩评选出60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本年度参评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实践奖学金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;
2、须为我院2022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全日制研究生、2022级校级联培基地专项全日制研究生;
3、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并成绩良好(GPA不低于3.3),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;
4、积极参加学术科技、社会活动及课外文体活动,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,在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;
5、认同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模式,按照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培,遵守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,并获得所在联培单位的推荐;
6、主动承担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工程技术研发、项目任务攻关,参与新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研制等工程实践问题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效;
7、关注科技前沿发展,国际视野宽阔,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,对工程科技具有浓厚兴趣,立志在国家关键领域做出卓越贡献;
8、在入企实践期间,有突出工程实践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究类论文、调研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、产品设计(作品创作)、方案设计等形式,鼓励结合工程前沿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。
以上各类成果和经历,仅在参评学年(2023年9月1日-2024年8月31日)内的有效,参考我院本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赋分,但是不限制成果数量。若所获成果所属单位不是上海交通大学,且企业为第一作者单位的,成果可酌情认定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:
1、在校企联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、企业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;
2、在校企联培过程中有过或者参与过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悖于公序良俗、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行为或活动;
3、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;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;
4、参评学年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;
5、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,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;
6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三、评审流程
1、个人申请
申请学生于12月19日24:00前提交以下材料,相关模板见附件。
①ssc线上申请:https://ssc.sjtu.edu.cn/f/bbc9b077;其中,每一项成果、经历需严格按照本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填写自评分,若违规加分,查实后进行“倒扣分”处理;已参加本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的同学亦需重新填写自评分;不在研究生综合评价计分范围内的成果,“自评分”一栏填写“无”,作为学院评审参考的依据。
②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“奖学金申请表(2022级专项研究生)(附件1),电子版+纸质版;
③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材料汇总表(2022级专项研究生)(附件2),电子版。
上述材料中,电子材料直接提交在ssc链接中,纸质材料请于工作时间(工作日 8:30-11:30,13:30-17:00)交至机动学院A106学生思政办朱老师处。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均提交,才视作报名成功。
2、学院评审
学院对成功报名的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筛,并进行院内差额答辩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至校级层面进行答辩。
3、校级评审
学校另行组织校级终评答辩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本奖学金可以与本年度其他奖学金兼得;
2、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。如有造假,一经发现,取消评审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追责;
3、如对奖学金评选过程或结果有疑问,请实名反馈me34205902@163.com,匿名反馈将不予回复。
附件1: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“奖学金申请表(2022级专项研究生).docx
附件2: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材料汇总表(2022级专项研究生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