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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、卓越工程师“宛山湖”新生专项奖学金评定
发布时间:2024-12-12

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培养面向未来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,根据《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(沪交学(2017)35)、《关于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、卓越工程师“宛山湖”新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通知》,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 

一、参评对象

2024级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全日制研究生、2024级校级联培基地专项全日制研究生。

 

奖项分类、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

奖学金类别

名额

奖励标准

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

5

10000元/人

“宛山湖”奖学金

2

10000元/人

 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新生专项奖学金参评条件

1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。

3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本科期间专业排名前30%,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。

4、积极参加学术科技、社会活动及课外文体活动,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,在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

5、认同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模式,按照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培,遵守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6、关注科技前沿发展,国际视野宽阔,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,对工程科技具有浓厚兴趣,立志在国家关键领域做出卓越贡献。

(二)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倾斜性条件:

1、在国家重大战略基础研究、产业发展等领域有优异表现或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;

2、参与宁波相关产学研项目、课题、社会实践、联合培养的学生,在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分体系中给予最高5%比例赋分倾斜。

(三)以上专项奖学金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:

1、在校企联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、企业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;

2、在校企联培过程中有过或者参与过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悖于公序良俗、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行为或活动;

3、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;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;

4、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,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。

5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
 

四、申请及评审流程

(一)申请材料:

1、电子版材料提交:申请人请在121817:00之前提交本人签名、导师签字的扫描版申请表(附件1)、材料汇总表(附件2)至haoyijin@sjtu.edu.cn

2、纸质版材料提交:申请人请在121817:00之前提交本人签名、导师签字的纸质版申请表(附件1)、材料汇总表(附件2)至研教办郝老师处(学院A102办公室,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&下午13:30-17:00)。

注:请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,否则视为无效申请。提交上述材料后默认参加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活动。

(二)评审流程:

请申请人录制时长4分钟的PPT视频(命名格式:学号-姓名),内容可围绕奖学金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进行展开介绍,并于121817:00之前发送至haoyijin@sjtu.edu.cn,后续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。

 

五、补充说明

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、卓越工程师“宛山湖”奖学金均可与我校其他奖学金兼得。如有获评学生在读期间退出专项的情况,学校将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学金。

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、作风不实等问题,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,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学金。

 

附件:

1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、卓越工程师“宛山湖”奖学金申请表(2024级专项研究生)

2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、卓越工程师“宛山湖”奖学金材料汇总表(2024级专项研究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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