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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启动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14

各位老师:


       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、改革与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范围

       根据国家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。要能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,实施效果显著,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,主要包括: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、深化评价机制改革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、推进科教融合、深化产教融合、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、加强课程建设、提升导师队伍水平、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。


二、评选条件

       1、参加2024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,必须是2022年以来完成,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,具有较高理论水平,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。

        注: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,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,截止时间为20244月底

       2凡已获得近五年(2019年至今)学校或2022年上海市、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,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。如获奖项目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,可以进行申报。

       3、申报成果主要负责人必须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

       4、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为我校教师。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仅限1项,作为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3项(本研合计)。

       5、每个教学成果项目的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0人。

       6、同一个支撑性项目、荣誉只能用在一个项目,不得重复使用(本研合计)。


三、奖项设置

       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、一等奖和二等奖。

       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,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,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;

      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,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;

       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,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,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。


四、申报材料及报送

       1、请将填写的《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》(附件1)电子版支撑材料统一上传教学成果奖网站:http://pjsb.jwc.sjtu.edu.cn

       2、请将《各单位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至邮箱 pqr163163@sjtu.edu.cn

       3签字后的纸质版申报书、必要的支撑材料(均一式一份)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(机械A楼102室)。

       4、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(星期三)


       如有疑问,请随时联系:

       刘英翠021-34507253,liuyingcui@sjtu.edu.cn

       庞倩茹,021-34505897,pqr163163@sjtu.edu.cn


    


学院研究生教务办

2024年3月14日


附件1: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(研究生)

附件2:各单位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表(研究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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